8月10日,湖南湘潭县妇幼保健院发生一起产妇因“羊水栓塞”死亡事件,其中由媒体报道的部分细节引发关注:家属进入产房后发现,“产妇在手术台死亡,医生护士全体失踪”。对此,湘潭方面日前连续发布通报,否认医护人员失踪,称为避免医患冲突,医务人员被安排在手术室旁值班室等待。对未及时将死讯告知亲属而是告知村干部,院方称孕产妇抢救需要遵循绿色通道的规定,提前通知相关部门。产妇死亡是比较严重的事情,医院先通过政府与家属进行沟通而不是宣告死亡。事发后,地方正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医患双方进行调处,协方赔偿。(2014年08月14日南方都市报)
死者亲属认为,“如果医院责任心强一点,这个悲剧完全可以避免的”。事实上,上午11点妇科医生给张女士做了一系列产前检查,胎位正常。但由于胎儿较重,建议做剖腹产。12点05分,手术室护士告诉家属顺利产下宝宝,同样未见异常。问题在于,当出现大出血死神悄悄降临的时候,手术室显然缺乏充分且从容的应对。比如,血流不止却让其亲属去购止血药物。后来又通知要切除子宫,却仍然未能将危重病情及可能死亡的风险告知亲属,留给他们的是揪心而漫长的等待。
必须承认,每一台手术都包含了风险,可能出现意外,包括院方所称张女生“羊水栓塞发病比较急”。也必须承认,再好的医术也无力回天。自然,医生作为常常与死神打交道的职业必须有所担当勇于面对。当患者将生命交付到医生手者,理当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施治,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尽百分之百的努力。可当出现异常情况亦需及时告知患者亲属,一则他们具有知情的权利,二则可以赢得他们的帮助,共同面对风险也共同承担风险。
湘潭县妇幼保健医院在医疗过程中,不能不说既存在着技术上的瑕疵,亦存在道义上的缺失。万不该的是,直到产妇死亡依然未能知告亲属,而是“在外面绕了一圈”先知告镇村干部,甚至在亲属愤怒闯入手术室后,悄然更衣躲避,既缺乏对死者的基本尊重,缺乏人道主义关怀,甚至丧失了基本的职业道德。当然,相关方面的解释是怕死者亲属会有过激行为。可以想象,从初为人父的狂喜,坠入痛失爱妻的深渊,人的情绪很难平稳,即使有过激的行为也可理解。对此,作为医生和院方早就应该有心理准备,包括一些应激处置措施和程序规范。面对患者死亡,至少应该坦然接受亲属们的责难,及时表达应有的歉意,缓解紧张的对方情绪。不错,医护人员没有义务守在遗体旁边,但至少该作一下交接。岂能为保护自己就置死者的尊严于不顾,置亲属的情感于不顾,一走了之。
据称,政府已经介入,死者家属、院方和政府就如何赔偿进行协商。笔者以为,赔偿理所当然,也必须在厘清是非责任之后。笔者建议一是请权威中立机构做出医疗事故鉴定,查清患者的真正死因。二是分清医生和院方的责任;三是依据事实对医生追究相关的责任。四是对死者亲属予以合理的经济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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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文/ 刘效仁)